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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消费者报报道(记者任震宇)4月12日,十强海南椰树集团在新浪微博官方账号上发布了招聘广告 。年前《中国消费者报》记者注意到,名牌海南椰树集团2021年曾因发布类似广告被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处罚 ,现还此次发布的用椰疑违广告虽有修改,但仍有多处和去年的树集违法广告一致。
去年违法广告被罚40万元
2021年3月,团广椰树集团官方微博发布招聘广告称 :“椰树集团培养正副总经理学校再招生 !告再专业不限,被质只要懂写作。十强入学就有车、年前有房、名牌有高薪、现还肯定有美女帅哥追。用椰疑违”在广告图样顶部还称 ,树集“中国饮料十强企业”“连续11年位列海口市工业产值第二名 ,税金第三名”“椰树椰汁是中国名牌,我从小喝到大的”。该广告于2021年4月30日被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认定为违法广告,处行政罚款40万元。

2021年椰树集团的广告被认定违法。资料图片
《中国消费者报》记者查询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出具的《处罚决定书》,看到去年的广告被处罚主要有两个原因:
一是“入学就有车 、有房 、有高薪、肯定有美女帅哥追”内容的广告,传递的是一种拜金的低俗婚恋观,误导社会价值导向,违背社会良好风尚,其行为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第三条“广告应当真实 、合法 ,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 ,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”的规定,构成第九条第七项“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”的行为 。依据《广告法》第五十七条规定,罚款38万元。
另一个原因是当事人为介绍企业及产品,利用互联网发布“中国饮料十强企业”“连续11年位列海口市工业产值第二名 ,税金第三名”“椰树椰汁是中国名牌 ,我从小喝到大的”等广告内容时,未表明颁发荣誉证书的机构 、使用的统计资料出处 、荣誉证书的获奖期限等 ,其行为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第十一条第二款“广告使用数据 、统计资料、调查结果 、文摘 、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,应当真实、准确,并表明出处。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 ,应当明确表示”的规定,属违法行为。依据《广告法》第五十九条规定 ,罚款2万元。
今年新广告仍保留违法内容
海南椰树集团今年4月12日发布的广告 ,除了将“肯定有美女帅哥追”改成“有前途、能致富”外,其他部分基本没有变化。依然保留了“中国饮料十强企业”“连续12年位列海口市工业产值第二名 ,税金第三名”“椰树椰汁是中国名牌,我从小喝到大的”等内容 。

今年4月12日椰树集团的广告仍然保留了去年认定的违法内容。资料图片
《中国消费者报》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 ,海南椰树集团曾向海南省市场监管局提交中国饮料工业协会颁发的“中国饮料工业十强”证书,但该证书颁发于23年前,证明该企业于1999年6月15日被评为“中国饮料十强企业”